出国工作,轻松月入过万,一夜暴富不是梦……要不去闯闯看,说不定衣锦还乡?
快醒醒吧!别傻了!面对境外“高薪、轻松的工作”诱惑,绝大多数冒险偷渡国外的“求职者”,最终“捞金”不成反获刑。近日,长泰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的案件。

2020年7月,被告人周某与江某、俞某(另案处理)结伙,由“蛇头”带领从云南省孟连县走山路偷渡至缅甸孟平。
三人到达孟平后即到诈骗公司,冒充女性身份通过社交软件与中国境内男性被害人进行色情聊天,诱使被害人转账。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三人转移至另一诈骗公司,通过在社交软件群内发送抖音点赞刷单任务广告,有意向刷单的被害人引导到淘宝平台刷单,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被害人引流给下一步的诈骗同伙进行大额刷单诈骗。
2021年4月17日
周某因非法出境至缅甸被缅甸邦康警察局从孟连口岸勐啊通道移交至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勐啊分站。
2021年5月1日
周某因非法出境至缅甸被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罚款。
2023年3月
被告人周某再次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市边境以相同的方式偷渡至缅甸孟波。
2023年11月21日
周某到中国对缅口岸投案。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与他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参加境外诈骗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累计时间30日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跨境犯罪集团在境外从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骗取大量劳动力,往往打着高薪、工作轻松的旗号吸引人员“出国捞金”。广大人民群众外出务工务必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切勿轻信高薪境外务工招聘信息,当心“孤注一掷”让自己从“钱途”陷入“囚途”。
via: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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