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苏政发〔2025〕1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部署要求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进一步推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限牌照经营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77亿元。其中:省财政厅出资50亿元,占64.9%;省属企业出资27亿元,占35.1%。
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由省财政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三、省政府授权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履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行业治理和风险管理职责。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受托行使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四、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组建运行,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指导督促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坚守支农支小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担当使命,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定不移服务“三农”,切实发挥新时代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依法依规支持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新闻多一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2日披露的批复显示,同意筹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江苏省联社”)曾于去年9月公告此事。2024年9月10日,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公告称,9月9日,江苏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提案,决定在江苏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暂定名,以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成立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江苏省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日的经营损益由原江苏省联社社员共同承担或享有。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江苏省联社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1月15日,有投资者在上证e平台询问紫金银行是否参与江苏农商银行联合重组。紫金银行对此表示,该行不参与重组。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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