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绕不开的关键词。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将法治摆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化程度越高,市场规则越清晰,交易就越安全,企业家的心理预期就越稳定,干事创业也越有动力。作为典型的“环境经济”,哪里“阳光雨露”充足,哪里民营经济就活跃。这些年,从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修改反垄断法到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为民营企业大展拳脚筑牢法治保障。然而,近期个别违规、趋利性执法行为引起关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必须下大力气根除。
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越有效。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用好法治力量。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在法律约束下作为,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执法力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范以罚增收、以罚代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民营企业没有后顾之忧,专心创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不需要“溺爱”。对他们来说,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有效的“定心丸”。面对市场竞争,民营企业担心的从来不是竞争有多激烈,而是竞争条件是否公平,追求的无非是四个字:一视同仁。正如有企业人士所言,给优惠不如给机会,求倾斜不如求公平,靠扶持不如靠法律。
面对目前个别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的隐性壁垒,必须把“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落到实处。无论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要素分配还是参与竞争等各个方面,都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让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非禁即入”要求,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大发展空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落实越到位,民营企业就越能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不久,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迎来二次审议,有望尽快出台。草案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提出“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原则,该法的出台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用良法善治为企业家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我国民营企业必将迸发更大活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作者:金观平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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