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王恩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6日对外发布通知,取消一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官方称,此举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
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
为落实相关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并于26日对外公布。其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称,制定《通知》是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完)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新建高标准农田、升级产业园区成都这样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 重庆出台35条硬核举措支持制造业发展
- 低水平!天津最新流感分级预警来了!
- 厦门警方通报
- 龙文公开选聘79名教师!
- 冷空气已发货!漳州今日天气……
- 新央企,总经理亮相
- 今日科普|为何手放电磁炉上,不会烫